2018年最严发票新规正式发布
 2018年01月02日 46840  税务政策

相信大家对“史上最严发票新规2017年7月1日正式实施”的文章还记忆犹新!2017还没完全过去,2018年最严的发票新规就到了!

1、推行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简称

实施时间:2018年1月1日起

主要内容:纳税人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增值税发票(专票、普票、电子普通发票)时,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对应的简称会自动显示并打印在发票票面“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或“项目”栏次中。

提点:商品编码对应的简称将自动显示并打印在发票如下图标识的位置里!


2、扩大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范围
实施时间:2018年2月1日起

主要内容:月销售额超过3万元(或季销售额超过9万元)的工业以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以下简称试点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以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自行开具。
试点纳税人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地税机关申请代开。

申报表填写:将当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销售额,按照3%或5%的征收率,分别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第2栏和第5栏“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含税销售额”的“本期数”相应栏次中。

提点:
1.条件是“超过”起征点的纳税人才能自行开具专用发票,没超过的不能自行开具!
2.本次的主角是工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之前已经可以自开专票的有月销售额超过3万元(或季销售额超过9万元)的住宿业、鉴证咨询业、建筑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3、将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纳入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
实施时间:2018年4月1日起

主要内容:二手车交易市场、二手车经销企业、经纪机构和拍卖企业应当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
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车价合计”栏次仅注明车辆价款。二手车交易市场、二手车经销企业、经纪机构和拍卖企业在办理过户手续过程中收取的其他费用,应当单独开具增值税发票。
单位和个人可以登录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对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的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信息进行查验。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的附件《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与编码(试行)》自2018年1月1日起废止。《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二手车销售发票式样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5〕693号)第六条、第八条、第七条中的“各地地税局印制的涉及二手车交易的服务业发票按上述时间同时启用”自2018年4月1日起废止。

提点:把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也放到新的发票管理系统里面来开具。
再回来说说公告最劲爆的第一点“推行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简称”

为什么我会说:这也许会成为2018年最严发票新规?
你再仔细品读一下:纳税人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增值税发票(专票、普票、电子普通发票)时,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对应的简称会自动显示并打印在发票票面“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或“项目”栏次中。
咋一看是方便了智能了,简化了新增商品编码步骤,不需要挠破头想我该写什么品名,选哪一条编码了,不怕被选错编码的销售方坑了!是,这些都没错!是更方便更智能!
再认真细想一下,“对应的”、“自动显示”,那岂不是:不给你随便填品名的机会了吗?简直就是“7月1日最严发票升级版”啊!
明年的发票票面将这样显示品名


例如:我销售黄金项链,在开具增值税发票时输入的商品名称为“黄金项链”,选择的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为“金银珠宝首饰”。该分类编码对应的简称为“珠宝首饰”,则增值税发票票面上会显示并打印“ *珠宝首饰*黄金项链 ”。


如果我错误选择其他分类编码,例如错选了钢材的编码,发票票面上将会出现“ *钢材*黄金项链 ”,错选了电子计算机的编码,会显示成 “ *电子计算机*黄金项链 ”的明显错误。

有什么重大影响

影响1、编码税控,虚开发票此路不通

一个商品一个编码,通过简称的票面显示来反映对方是否给你开了正确的编码!(就如上文所举的那个*钢材*黄金项链的例子一样就是明显反映出错误)这点非常重要!

对未按规定规范使用税收分类编码的纳税人,主管国税机关将依照下列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和《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第十一条,纳税人不选择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与编码的,属于发票栏目填写不全,主管税务机关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处理,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罚款,并公开处罚情况。


对经税务机关通过编码智能匹配助手和人工复核后发现纳税人选择的编码不符合规定的,主管税务机关将责令纳税人限期改正。逾期不更正的,视为恶意选择编码。

纳税人恶意选择编码的,属于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主管税务机关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处理,没收违法所得,虚开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罚款;虚开金额超过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你还想变名开票?模糊开票?没门!


还想开办公用品?



你的办公用品已经变成了“对应简称”——纸制品、文具!

还想开礼品?


整个表只找到这个含有礼品的搜索结果……换句话说:没门!

虚开发票罪名:

刑法第二百零五条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显而易见,税局在用商品税收编码进行税控!给你企业在记“库存底账”!你买什么就得卖什么!如果你是加工制造企业,那进销就要相关!

影响2、财务审核发票的新要求新难度

(1)2018年1月1日起,没有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对应简称,说明此发票不是新系统开具的,绝对不能收!

(2)简称和品名明显不符的,属于不合规发票,不能抵扣进项,不能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加大了财务审核发票的难度。(上文举例的*钢材*黄金项链那种,当然还有更多,就不一 一举例了,所以最好是找新系统的商品编码表看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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